Mon-Fri: 8am – 7pm
特定工廠
特定工廠

取得合法工廠登記
如果您是未登記工廠:
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的未登記工廠,將面臨政府稽查開罰,若遭檢舉,依相關法規可連續開罰6-30萬元,或以公權力強制斷水斷電或拆除。
如果您是辦理臨時登記工廠,依法自民國109年6月2日後即失效,失效後其工廠等同於未登記工廠。
若您是未登記或臨時登記工廠,本公司可輔導辦理納管(申請時間109.03.20~111.03.19),納管截止日後1年內提出改善計畫,並於核定後2年內改善完成(必要時申請展延),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(特定工廠登記至129.03.19失效),並依法辦理土地及建築物合法化取得一般工廠登記。

本公司可提供取得一般工廠登記三步驟:

輔導納管

本公司有專員可輔導業者辦理納管。

取得特定工廠登記

本公司提供規劃諮詢改善計畫並完成改善。

協助用地變更取得一般工廠登記

本公司有專業人員可協助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業者用地變更,將土地及建物合法化取得一般工廠登記,成為合法工廠。

未來願景

面對核一、核二廠臨界退役與福島核災問題,燃煤電廠亦會造成的環境的汙染與生態的破壞,台電的可供電量日趨減少,夏日限電勢必成為每年都會遇到的瓶頸,發展綠電已成為現代的課題。利用太陽能發電,降低對環境的汙染,減少使用中、大型集中式發電廠,響應政府非核家園,落實永續再生。

非核家園
綠能發展
永續再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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